各有關單位:
科技部近日發布了《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等重點專項2023年度第一批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2〕321號),詳見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1109/5137.html。根據中國科學院的要求,為做好該專項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對于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項目,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其他重點專項項目(課題)互不限項,但其他重點專項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參與申報此類不限項項目;對于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港澳臺項目,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其他重點專項項目(課題)以及“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非港澳臺項目(課題)互不限項,但其他重點專項項目以及“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非港澳臺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參與申報此類不限項項目。項目(課題)負責人的申報和在研上述兩類不限項項目的總數限為1項。項目骨干的申報和在研上述兩類不限項項目的總數限為1項。
同時,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只能主持1項“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項目(含上述不限項項目)。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和在研“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項目總數不超過2個(含上述不限項項目)。項目(課題)負責人只能主持1項“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港澳臺項目(含上述不限項項目)。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和在研“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項目總數不超過2個(含上述不限項項目)。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23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項目合作內容和方式應符合我國及各合作機構所在國家(地區、國際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和科研倫理相關規定。凡開展須事先審查報批的合作活動,例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或種質資源等,申報單位必須事先依法依規履行國內有關審查報批手續。所有必需的手續完備后,項目才可正式立項。
本次申報實行無紙化申請,請各申報單位嚴格遵循國家、地方各項疫情防控要求,創新工作方法,充分運用視頻會議、線上辦公平臺等信息化手段組建研發團隊,減少人員聚集,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http://service.most.gov.cn)。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istic.ac.cn)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指南方向1.4除外)的受理時間為:2022年11月14日8:00至12月30日16:00。
指南方向1.4的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3年3月3日8:00至2023年4月18日16:00。
請擬申報的單位和個人提前與科研部重大任務處聯系,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指南申報意向調查表》于11月25日前發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關組織服務工作。
聯系人:戴古月
Email: daiguyue@ustc.edu.cn
聯系電話:63607567
科研部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