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新材料重大專項專項辦近日發布了《關于組織申報重點新材料研發及應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2025年度項目(公開競爭類)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331/5657.html)。為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單位要求
1. 申報單位(含參與申報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或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單位,注冊時間在 2024年1月1日前。應具備相應科研團隊、科研能力和科研條件,有持續科技創新投入,運行經營管理狀況良好。
2. 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對于集團公司,如具體工作由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承擔,應由子公司直接申報。
3.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參與申報單位(含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數量須嚴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課題牽頭單位。
二、項目責任人及項目負責人要求
1. 項目設1名項目責任人、1名項目負責人。項目責任人原則上應由項目牽頭(或單獨)申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項目負責人應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攻關任務的牽頭(或單獨)申報單位正式人員,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課題負責人。
2. 項目(課題)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支持40周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擔任項目(課題)負責人或骨干。港澳申報人員應愛國愛港、愛國愛澳。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僅限申報1項2025年度項目(課題),須保證充足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年用于項目(課題)的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三、人員限項要求
1. 申報人在本次申報中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僅限申報1項??蒲腥藛T同期申報和在研的項目(課題)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項,每年累計科研投入不得超過12個月。
2. 本專項及其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學術帶頭人和骨干成員、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中部門推薦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具有高級職稱的主要參與者不得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本專項項目。
3. 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項目和“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港澳臺項目,不在限項范圍內。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任務書執行期(包括獲批延期后執行期)結束時間早于2025年12月 31 日的,不在限項范圍內。
4.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的項目(課題),若退出原項目研發團隊,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
5. 新材料重大專項專家組成員及產品首席專家不得申報或參與項目(課題);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及港澳特別行政區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或參與項目(課題)。
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http://service.most.gov.cn)。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istic.ac.cn)。申報單位待推薦單位完成審核推薦后,從國科管系統下載全套申報材料,加蓋單位公章。申報材料一律A4紙雙面印刷(含附件),膠裝成冊,一式兩份(均為正本),同時提供電子文檔光盤一份(包括 WPS和蓋章后全本掃描件PDF文檔)。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正式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5年4月21日8:00至5月20日16:00。
請擬申報的單位和個人提前與科研部重大任務處聯系,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指南申報意向調查表》于4月30日前發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關組織服務工作。
從2022年開始,申報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網上轉載發布,可以自行登錄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開-申報指南下載,或者聯系各學院科研秘書,也可聯系科研部重大任務處獲取。
聯系人:戴古月、吳旻昊
Email: daiguyue@ustc.edu.cn、minhaowu@ustc.edu.cn
聯系電話:63607567、63603851
科研部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