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了《生態環境部關于發布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2025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詳見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23/5673.html。為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要求
1.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學家項目負責人年齡應在 4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則上每年投入項目(課題)的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
3. 同一項目申報團隊中,40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擔任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4. 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二、限項要求
1. 申報人在本次申報中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僅限申報1項;本重大專項的專項專家組成員不得參與申報;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及港澳特別行政區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總數不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不得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其中,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項目和“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港澳臺項目,不在限項范圍內;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
3. 對于本重大項目的項目(課題)負責人,需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限項目負責人和課題負責人)、卓越研究群體項目(原基礎科學中心項目,限學術帶頭人和骨干成員)、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限部門推薦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具有高級職稱的主要參與者)實施聯合限項,科研人員同期申報和在研的項目(課題)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個。
4. 項目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三、其他形式審查要求
項目執行期約為2-4年。原則上,基礎前沿類項目承擔單位(含項目牽頭申報單位)總數不超過3家,項目下設課題數不超過5個。重大共性關鍵技術類項目承擔單位總數不超過8家,項目下設課題數不超過5個。應用示范研究類項目承擔單位不超過10家,項目下設課題數不超過5個。珍珠項目群(含青年科學家項目)按指南要求申報。
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http://service.most.gov.cn)。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istic.ac.cn)。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8:00至6月10日16:00。
請擬申報的單位和個人提前與科研部重大任務處聯系,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指南申報意向調查表》于5月16日前發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關組織服務工作。
從2022年開始,申報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網上轉載發布,可以自行登錄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開-申報指南下載,或者聯系各學院科研秘書,也可聯系科研部重大任務處獲取。
聯系人:戴古月
Email:daiguyue@ustc.edu.cn
聯系電話:63607567
科研部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