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科學院和財政部、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規范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歸口管理,落實財務處《關于編報2024年度校內預算的通知》要求,現將2024年度校內維修改造項目預算編制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編報要求
各單位要緊緊圍繞我校各部門的事業規劃目標,結合“十四五”校園規劃,編報年度維修改造項目預算,學校根據申報情況逐步建立學校維修改造項目庫及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經費維修改造項目庫。
二、入庫要求
(一)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包括:房屋修繕、設備資料購置(歸口資產與后勤保障處管理)、基礎設施改造、建設項目配套工程。
(二)各單位請于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并提交維修改造項目預算編報,所有申報項目將納入學校2024年度維修改造項目預備庫,經學校預算評審同意立項的維修改造項目,納入學校維修改造項目庫。對于項目庫中符合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經費支持條件的維修改造項目,將納入2024年度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經費維修改造項目預備庫。該預備庫作為我校向中國科學院主管部門申報2024年度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經費的基本依據,一經形成,后期不能追加或調整。
(三)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5日)后申報的維修改造項目將進入2025年度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經費維修改造項目預備庫申報流程,實現年度滾動入庫機制。
(四)學校審議通過并同意立項的維修改造項目將由基本建設處與各申報單位共同向中國科學院申報立項,中國科學院、財政部評審通過的項目最終形成我校2024年度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經費維修改造項目庫。
(五)2024年度以后,維修改造項目申報工作將在前一年度5月份啟動,請各單位提前做好規劃及申報相關準備工作。
特此通知。
聯系人:徐潁,宋皚瑾
電 話:63600733,63606412
基本建設處 財務處
2023年9月22日